摘要
四川成都温江区"双放弃"模式的经验与教训证明:地方政府在户籍改革中嵌入农民退出地权机制,虽有助于农地非农化过程中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研究,但也受到严重公平性质疑,进而降低了改革的可持续性。要真正实现农民在户籍制度改革中的身份转变,须在改革的顶层设计中引入合同规制以提高户改过程的程序正义性,并通过在农民转户退地的补偿方案中增加对农民的土地发展权和集体成员权的补偿机会提高户籍制度改革的实质正义。
出处
《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0期3-7,共5页
Rural Economy
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人口城镇化引发农村‘非正式’地权变动的合规化研究"(编号:12SFB3025)
教育部第二批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地权变动视角下农村户籍制度改革--以重庆市统筹改革实验区为例"(编号:201210652001)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创新活动专门项目"地权变动视角下户籍制度改革法律规制研究--以重庆实践为中心"(编号:12XZ-BZX-0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