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新一轮医改方案提出:“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条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条渠道”。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逐步深人,2012年国务院又相继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等文件,推进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改革医院补偿机制。作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的高密市人民医院,对转变医院药事管理和医院药学服务模式进行了实践探索。
出处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1期853-855,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Hospital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