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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新商标法 积极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落实新商标法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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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自1982年制定颁布商标法以来进行的第三次修改,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商标工作的高度重视。刚才,信春鹰副主任对新商标法作出了精辟解读。对于我们学习贯彻新商标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下面,我就全国工商系统贯彻落实新商标法谈几点意见。
作者 张茅
机构地区 国家工商总局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13年第10期3-5,共3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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