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企业的类型日益丰富,包括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除经营传统保障性业务以外,还经营大量的非传统保险业务;在集团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层面开始经营部分非保险业务。当前,重点针对偿付能力的监管体系是对保险公司经营的保险业务所进行的制度规范,并不能完全满足现代保险业的监管求。因此,探索和深化保险企业股权和资本管理制度,提高制度实施的有效性,对于促进保险业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的现实意义。
出处
《保险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0期I0002-I0005,共4页
Insurance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