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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陕西——“三个从严”处置不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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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严确立处置标准。福建省委组织部深入不同领域基层党员中开展调研,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有针对性地提出不合格党员标准,制定《处置不合格党员暂行办法》,供各基层党委作为参照,避免认定标准崎轻畸重。
出处 《党建文汇(上半月)》 2013年第10期11-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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