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河北省高院维持了王书金案的死刑判决,并支持检方提出的"石家庄西郊强奸、故意杀人案不是王书金所为"的结论.众所周知,王书金案之所以引人注目,并不在于这个案件本身,而是在于他主动承认了自己就是聂树斌案的真凶.也正是在这里,我们看到了戏剧性的一幕:被告不断供认自己就是某案的真凶,公诉方却坚决否定是他干了这事!公诉和被告仿佛角色互换,在被告是否是一桩强奸杀人案的凶手这个重大问题上相互"谦让"起来;被告一再表白不让别人替自己"背黑锅",检方却坚持"疑罪从无",一副要将被告权利捍卫到底的样子.然而,后者的出发点似乎不在于保护被告,而在于一旦承认王书金是聂树斌案的真凶,也就等于承认聂树斌的死刑判决是一起发生在河北的陈年冤案.
出处
《民主与科学》
2013年第5期48-49,共2页
Democracy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