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是用人标准“明”。坚持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为选拔干部的基本条件,切实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来。二是建库管理“储”。按照“备用结合、择优选拔、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正、副科级干部备用人选库。各单位党组织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民主推荐,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提出备用人选初步名单,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确保把群众公认的干部纳入到备用人选库中。三是加强挂职“炼”。结合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有计划地选派工作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干部到急、难、险、重岗位进行挂职锻炼,让他们在实践中成长。四是拓宽思路“选”。积极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竞争性选拔制度,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年轻干部。为防止把应试能力强、但工作能力不够突出的干部选拔上来,在试题中加大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测试内容。五是扩大民主“推”。在干部选拔过程中,
出处
《实践》
2013年第10期27-27,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