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继续教育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乎国计民生,是以政府为主体向社会提供的一种准公共产品。继续教育涉及政府、用人单位(企业、事业)及接受继续教育的个人。根据成本分担原则遵循利益获得原则和能力支付原则,继续教育成本中个人承担的比例应高于其他形式的正规教育。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也应处在一个动态的变化之中并不断完善。
出处
《电大理工》
2013年第3期30-31,80,共3页
Stud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at RTVU.
基金
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辽宁省继续教育发展的体制和与机制建设研究"(2012lslktzijyx-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