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巳于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该准则以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为导向,极大地简化了会计核算,实现了与税法的高度协调。但由于会计和税法的立法目的、服务对象、基本原则不同,两者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可协调的差异。从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两个方面分析和总结》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对规范小企业所得税核算和管理、降低小企业纳税成本,促进小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出处
《中国税务》
2013年第11期54-55,共2页
China Tax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