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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入法该怎样执行考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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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市民质疑:怎样叫“常”?如何算“看”?法官释法:被判回家仍不回,将被判刑。没有嘘寒问暖,没有儿孙绕膝,老人为让儿女常回家看看,不得不走上公堂。但苦于无法可依,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也伤透脑筋。而随着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7月1日正式实施,儿女若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将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那么,到底多久回家一次才算“常回家”?如何监管?
作者 韩景玮 章杰
出处 《海南人大》 2013年第10期38-3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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