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作为方法的比较法——从语用学视角引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比较法是对不同国家的法律进行双边或多边的比较研究。比较法的性质问题可以通过区分比较法与比较法学得以厘清。比较法本质上是一种方法。将语用思维运用在比较法方法当中会有助于根据考察对象抽象程度或者蕴含关系,在层层递进之中逐步明晰比较法学体系结构。无论是比较法知识的架构还是理念的确立,终究都要归结到方法问题上。
作者 徐梦醒
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3年第10期31-33,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5

  • 1[德]K.茨威格特,H .克茨.比较法总论[M].潘汉典,米健,高鸿钧,贺卫方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序言.
  • 2[日]大木雅夫.比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60-62.
  • 3[德]K 茨威格特,H.克茨(潘汉典,高鸿钧,贺卫方译).比较法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214.
  • 4[德]于尔根.哈贝马斯,后形而上学思想[M].曹卫东,付德根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84.
  • 5[美]彼得.古德里奇.法律话语[M].赵洪芳,毛凤凡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50.

共引文献67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