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华宗法系统里,"法祖"是宗法伦理的核心。法祖观念的原型是生殖崇拜,逐渐演化出对"古训"的崇尚,而对传统的尊重在保持中国文化延续力的同时,又造成向后看的积习和因循守成的倾向。敬祖观念推演出的一个重要伦理范畴是"孝",忠君、敬长、从兄、尊上等都是孝道的分泌物,"以孝事君则忠","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点明了宗法伦理的个中精义,而齐家与治国皆统合在宗法伦理之内。中国重人文历史传统的强劲与久远,可以归因于"慎终追远"的民族性格,以及力图从先例中发现生活规则的社会心理,因植根于相对稳定的农业—宗法社会土壤之中,更增进了其坚韧性与延续力。宗法社会选择的文化主流是德治主义的仁政王道学说,充满了血缘亲情的哲理;德治主义体现在学术文化领域,便是道德论与本体论、认识论、知识论的互摄互涵,畛域不清;而德治主义范式是人伦效法自然。重"求善"的德性文化决定了"治道"的要津不在"法"治而在"人"治,中国人所推崇的文化英雄都是智者与贤人的整合,是智、仁、勇的统一体,而从此种"大智慧"的视角可以逼近中华智慧的真髓。
出处
《中原文化研究》
2013年第6期33-38,共6页
The Central Plains Cultur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