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行业负债率不断走高,融资缺陷逐渐显露,而与此对应的是大量活跃的民间资本却难以投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本文从公私合作关系角度,通过交通建设领域公私合作关系的问题分析与理论分析,揭示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引入民间资本问题的本质是构建政府和民营企业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平等合作关系,而其核心是要使民营企业在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契约框架下获取合理利润。构建政府与民营企业的平等合作关系就是要以立法形式确保民营企业的平等法律地位,并通过民间资本进入和退出机制、风险分配机制、投资人收益平衡机制、行业竞争管理机制、投资和运营信息披露机制、投资人社会责任机制等来完善契约框架。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29-35,共7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基金
2012年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委托项目"交通基础设施使用社会资本出现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