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企业中,内部有效的控制是保障企业内部相关目标的控制。因此,在企业内部控制中的评价方法要在保证一定的要求之下的。其中详细评价法以及风险基础法是我国目前企业内部评价的两种方法。而对两种方法的效益以及效率进行比较,风险基础法优与详细评价法。有关政府部门以及企业对于内部控制的风险基础评价法应给予相应的规范和指导,以便要求与引导企业以及注册会计师在对企业内部的控制和审计中实施风险基础法。
出处
《中国外资》
2013年第22期119-120,共2页
Foreign Investment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