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通过分析2003~2012年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费用补偿情况,探讨参合农民医疗费用的变化情况.方法 从吉林省新农合统计信息系统中调取2003~ 2012年10年的新农合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全省参合农民次均住院费用逐年上升,由2003年的2 198元上涨为2012年的5 408元;实际住院补偿比例和门诊补偿比例不断升高,由2003年的27.0%和15.1%上涨为52.5%和37%.2012年住院和门诊次均自费占年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5%和1.1%.结论 10年间,吉林省新农合的住院补偿比例逐年上升,农民的受益水平不断提高.但由于医疗费用的不断增长,住院患者次均个人自费占其年收入的比例依然较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仍没有真正消除.建议加强医疗费用控制,规范医疗诊断和治疗行为,扩大新农合药品目录范围,从而完善新农合的补偿制度,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
出处
《中国老年学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1期5408-5410,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Gerontology
基金
吉林省卫生厅科研课题(No.2013R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