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资委法律地位和法定职权的再探讨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长久以来,对于国资委的法律地位和职权问题,一直存在争论。社会上,一种相对主导的理论认为,国资委作为政府的出资人机构,对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应彻底摒弃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或者完全过滤掉公共属性,其地位、职能和作用应该完全等同于市场经济体制下产权多元化企业中的普通法人或个人出资者,除此之外,国资委不能扮演其他任何角色或发挥其他任何作用。否则,便是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
作者 谢毅 贾雪枫
出处 《国有资产管理》 2013年第10期17-20,共4页 State Assets Management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