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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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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果法律明确规定国务院部门是审批主体,那么,为了上级机关审查和申请人中请的便利,其部门规章可以规定,申请人事先向省级部门报送申请材料,由省级部门初审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同意或者不同意)和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部门审批,不需要申请人重新提出申请。但是,不能规定:未经省级部门初审同意,申请材料就不能上报给国务院部门。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3年第10期38-38,共1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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