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根据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农业产业中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水产和副业的比重从1978年的74.4:3:14.3:3:5.3调整为1998年的34.04:6.37:16.55:28.53:14.51;种植业中粮食与经济作物的比重从1978年的73.5:26.5调整为1998年的53.16:46.84。农村社会总产值中一、二、三产业所占比重从1978年的66.6:21.7:11.7调整为1998年的9.37:85.37:5.26。
出处
《农村财政与财务》
2000年第8期2-5,共4页
RURAL FINANCE AND FINANCIAL AFFA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