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官官相害案,顾名思义,是指发生在官场上的血案,其作案者、被害人都是特定主体——大大小小的“官”。当前,此类案件呈上升趋势。对此,江泽民同志2000年1月在中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指出:“近年来,在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谋官害命或报复杀人案已有10余起。这些触目惊心的事例,难道还不需要引起各级党委和领导同志的高度警觉吗?”在刀光剑影下,此类案件的主角到底是哪些人?为什么他敢这么做?这类案件频发的社会原因是什么?
出处
《犯罪研究》
2000年第6期42-44,12,共4页
Chinese Criminology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