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郭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基本案情] 被告人郭某,男,四十五岁,福州东站劳动服务公司魁岐运输服务站(系集体企业,以下简称服务站)原经理兼财务主任。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三日,福州铁路迅发集装箱联营公司(以下简称迅发公司)与服务站签订劳动服务合同。
作者 吴建鸿
出处 《检察实践》 2000年第6期55-56,共2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共引文献145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