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民市农机有限公司,是1998年3月由原国有农机公司转制组建的,现有员工300人,固定资产1900万元,占地面积9万平方米。1998年初,新民市委、市政府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会议精神时,将原新民市农机公司定为首批改制试点企业,改制方式定为整体出售。改制工作经过资产、债务清算评估,确定出售方案,历时三个月时间,以承担原国有农机公司的全部债务8920万元,交纳现款396万元,接受原公司愿留员工的条件,受让了原公司评估后的9315万元资产,重新注册登记组建了现新民市农机有限公司。
出处
《农机市场》
2000年第7期19-20,共2页
Agricultural Machinery 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