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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的法治解读》专题报道之二 “枫桥经验”的“五个“”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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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他们来自五个不同的单位,但从事的工作都与法律有关。他们最长的在一个岗位工作有20多年,最短的也有10来年。他们不追求回报,也任劳任怨。但共同的目的即是让民众之间的矛盾能及时化解,怨气能及时消除,社会能和谐太平,他们的快乐和荣誉即会由此产生。
作者 明兵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3年第31期13-16,共4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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