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辩护词作为具有辩护功能的法律文书,其最终目的在于说服,因此辩护词就需要采用不同手段以增强其说服功能,而介入不同的声音是实现其说服目的的主要手段之一。本文拟运用马丁和怀特提出的介入系统,分析汉语刑事辩护词中介入资源潜势,并利用王振华构建的介入系统的三个理论基础对不同的介入资源的选择进行解析,同时指出汉语刑事辩护词是多声性语篇,不同介入资源的选用都有利于增强其说服功能。
出处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13年第10期55-57,共3页
Journal of Mudanjiang University
基金
河南大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2011YBRW025)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