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初期,婚姻家庭变革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由于传统婚姻观念根深蒂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基层司法工作者素质参差不齐,在婚姻法的贯彻落实过程中,曾一度出现妇女婚姻自由权和财产权得不到保障、妇女因离婚案件出现异常死亡等问题。针对婚姻司法实践中面临的诸多挑战,各级地方政府从加大婚姻法宣传力度,鼓励妇女积极参加社会劳动、提高基层司法人员思想认识、注重司法审判的社会效果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出处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0期141-145,共5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