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辑提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今年9月10日起实施。该解释进一步厘清了网络言论的法律边界,对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等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标尺。对依法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规范信息网络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本期特别策划重点围绕该司法解释有关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的相关规定,邀请最高法院参与解释起草工作的法官和专家学者展开研究。几篇文章从该司法解释入手。分别探讨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罪的入罪标准和公诉条件、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寻衅滋事罪的主要情形、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敲诈勒索罪的行为要件等问题。希望本期策划能够为正确理解该司法解释,理性探讨信息网络法制建设及统一司法适用标准有所裨益。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1期8-11,共4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