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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动物卫生监督检疫专用章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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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畜牧兽医文摘》于2013年29卷第3期在牧业论坛上刊登了《加强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和使用规范》一文。作者在文中就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对策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笔者阅后很受启发,依据《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有关规定,及结合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工作实践,现就该文中提到的出具检疫证明加盖的检疫专用章等规范使用方面浅谈自己的建议,与同仁商榷。1检疫监督专用章1.1检疫专用章《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动物、动物产品依法实施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是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的主体,是代表国家的行政执法行为。
出处 《中国畜牧兽医文摘》 2013年第9期15-1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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