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引言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实行了生产型增值税,增值税类型选择适应了当时经济和财政的实际,为政府支出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持,但是随着国民经济战略从限制非理性投资向扩大内需和提高经济效率进行战略转移,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就成为公认的增值税改革方向。消费型增值税作为一种有助于消除重复征税问题、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的先进而规范的增值税类型,为欧盟各国及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所采用,也是增值税发展的主流。为了适应新的形势,我国自2004年首先在东北老工业基地进行了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由此吹响了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改革的号角。2007年7月1日,中部六省加入增值税转型试点的行业。此后陆续有一些省份加入到试点的范围中来。直到2009年消费型增值税开始在全国实行。
出处
《财会通讯(中)》
2013年第10期25-2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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