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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人,法律家还是法律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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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谈到公证法律服务的创新之路.先提一个文件.司法部1994年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公司法)为企业向公司制改造提供公证服务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公证机构“通过法律咨询、代拟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书、帮助策划、提供法律顾问、现场监督、代理等,尽早介入公司设立活动,拓展公证服务的深度、广度”;同时鼓励公证机构“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变坐等办证为主动服务,综合运用证明、现场监督、咨询、顾问等职能,为建立规范化的公司制度提供全方位、系列化公证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进一步完善服务方式。”
作者 何治力
出处 《中国公证》 2013年第10期30-31,共2页 China Notary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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