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银行中,利益冲突的范围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但是,一直以来银行的公司治理制度并没有给予银行中特别的利益冲突以特别关注。美国2007-2009年的金融危机表明,有必要调整和改革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银行功能的社会公益性和银行中特殊的利益冲突以及其他特点使得在构建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时,不能简单地套用普通公司的治理模式,而要在股权治理、债权治理和监管治理之间寻求平衡。
出处
《云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61-65,共5页
Social Sciences in Yunnan
基金
西北大学校级研究课题"金融监管改革研究"(项目号:PR1230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