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自1998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规范高等学校会计核算、服务高等学校预算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等学校的办学体制、经费来源、后勤社会化、校办产业管理等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高等学校的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已经滞后于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和高校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颁布以来,《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也迎来了盼望已久的修订,文章结合大学会计处的工作实践就修订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2期115-11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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