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夏志军在《行政论坛》2013年第4期撰文认为,从本质内容上看,实现社会公正与维护人民尊严之间相互渗透,相得益彰。社会公正内含着人人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并在物质和精神层面上,能够享受做人的尊严,心情舒畅,畅所欲言。人民尊严内含着每个人在社会规则或制度面前具有无例外的权利和机会,在权力阳光运行下,社会的个体都享有平等的地位、自由的生活、体面的工作。
出处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5期126-126,共1页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South China(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