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正迅猛发展壮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日益显现.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管理已逐步由行政手段的直接管理转向市场和法律手段的间接调控,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逐步形成.2005年,财政部要求民间非营利组织全面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充分考虑了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组织特性和业务特点,又尽可能借鉴了国际通行的惯例,既兼顾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对引导民间非营利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起了很好的作用.
出处
《中国民政》
2013年第10期47-47,共1页
China Civil Affai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