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农产品具有与一般工业品不同的生产特点与物品特征,农产品反倾销会计的侧重点也与一般工业品不同。本文主要探讨出口农产品应对反倾销的会计保护机制,提出农林企业必须建立出口反倾销会计预警系统,健全出口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完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在出口产品的成本核算中要注意反倾销导向,并考虑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采用适当的会计变通之术,以便在反倾销涉讼时提供有利的会计证据进行抗辩。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10期55-56,共2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