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两岸出版交流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发表,公报中明确提出了统一祖国的方针(不再用“解放”一词)。1979年元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叶剑英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此后,有关部门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两岸交流(包括出版交流)的具体政策。1987年11月16日。国家版权局发出了《关于清理港、澳、台作者稿酬的通知》。《通知》规定:各有关出版社、期刊社对1980年7月1日以后重印(包括字体繁改简)、发表、转载或改编港澳台同胞作品的情况。
出处
《出版广角》
2000年第5期73-77,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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