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高校就如何培养创新人才进行了多方位的改革与探索,但对作为检验教学效果和评价学生创新能力的有效手段的考试,还存在过分重视书本知识、重视考试结果、考试方式过于单一、考试功能过于单一、考试时间过于集中等问题。以法理学为例的考试方法改革具体来说应为理论、能力并重的考试;应打破传统的一卷定成绩的模式;并且要增加授课教师上课期间考试的自主性。
出处
《济南职业学院学报》
2013年第5期78-81,共4页
Journal of Jinan Vocational College
基金
山东政法学院2012年教改项目<应用型法学院校法学考试制度改革研究>(项目编号:2012JGB00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