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印发《2013年各地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经费落实情况通报》。 今年全国各地共落实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经费3亿多元,比上年增加2亿多元。从经费安排渠道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省级、市级、县级财政安排工作经费分别为9560万元、4048万元、16200万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自筹资金安排工作经费共计609万元。河南、四川、江苏、江西、云南、吉林、重庆、贵州、新疆、宁夏等省在保证省本级工作经费使用的同时,还对市、县两级工作经费给予了补助安排。从覆盖范围看,各省本级和绝大多数市级都有工作经费保障。全国共有2228个县(场)的专项工作经费有保障,占全部实施县(场)数量的75.5%,北京、江苏、宁波、厦门、江西、河南、海南、云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的实施县(场)全部安排了工作经费。从经费投入力度看,湖南、河南、江西、广西、四川、湖北、山西、陕西、山东、云南、新疆、安徽、吉林、江苏等省各级财政累计安排工作经费超过1000万元;重庆、湖南、江西、海南、宁波、吉林、河南、湖北、广西、安徽、宁夏、新疆等省的县均工作经费超过10万元。
出处
《农机市场》
2013年第11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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