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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一稿二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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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章第32条云:作者向杂志社投稿,“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杂志社投稿”。换句话说,就是30天内一稿不能二投。不少杂志社也单独或联合登出启事,声明对一稿二投者不发稿费、不再刊登其作品等等,以示惩戒。可是。
作者 余皓明
机构地区 <东方文化>
出处 《报刊管理》 2000年第6期41-4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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