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由于各级动物卫生行政主体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违法案件查处率逐年上升,但是动物卫生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尚不能满足监管执法的需求。根据农业部《全国官方兽医培训规划(2010—2014年)》的要求,本刊在"培训园地"栏目中开设"以案说法"版块,并委托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就主体的适格性1、证据的形式要件2、法律适用的准确性3、程序的合法性4、一事不再罚原则的正确理解、追诉时效的应用、不予处罚和从轻处罚适用的情形、以及部分处罚种类的正确应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讲解,此后"以案说法"将不断刊出。
出处
《中国动物检疫》
CAS
2013年第11期85-88,共4页
China Animal Health Insp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