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进口乳粉入境前须加贴中文标签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要求从2014年4月1日起,我国辖区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所有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的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作退货或销毁处理。
作者 志坚
出处 《农产品加工》 2013年第11期73-73,共1页 Farm Products Processing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