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不作为医疗过失案件中,因果关系的认定十分困难。倘若患者罹患的是本身治愈率较低的疾病,在诊疗过程中又遭遇到医生的过失(不作为),最终导致了死亡或遗留下重大后遗症的严重后果,仅仅因为不能证明医生不作为与患者死亡或留下后遗症之间的因果关系而否定对患者的一切救济显失法律公平。日本最高裁判所针对此种情况,在平成12年判决中首次创设了"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侵害这一概念,在一定限度内对给"生存可能性"这样的法益所造成的侵害提供救济,随后又通过三个相关判例对该理论进行了拓展。关于"相当程度的可能性"究竟是一种法律所保护的利益还是因果关系证明的缓和在日本实务界与理论界尚存在争议。
出处
《法治研究》
2013年第11期116-123,共8页
Research on Rule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