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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社会保障费率 释放企业年金空间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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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根据通知,从2013年10月1日起,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受影响、社保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调整养老、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四个险种,单项费率水平有降有升,总体费率下调2.5个百分点,其中单位缴费部分下调2个百分点,个人缴费部分下调0.5个百分点。
出处 《上海国资》 2013年第11期95-97,共3页 Capital Shang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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