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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3年省本级医保最高可报销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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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2013年度省本级医保参保人员可享受的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将达33万元。福建省本级医保确定了第五轮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大额补充保险的保额为20万元,参保人员每人每年应缴纳大额补充保险费为105元,其中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负担63元,个人账户负担42元,由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代缴。
作者 陈洪亮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13年第10期36-36,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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