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1927-1937年间,国民党政府查禁文学的组织法规相对于北洋政府时期要周严繁密得多,但其审查查禁实施过程还要远远超过其审查组织法规的周严繁密。审查查禁的文学作品品种多,查禁的作家面广,审查查禁的数量大;他们极度恐惧进步文化书刊,急于尽快彻底剿灭之,所以审查查禁的密度和力度都很大;在书刊查禁上使用的手段可以说酷烈而卑劣,检查、审查、查禁、扣押、拘捕、审判,无所不用,甚至动用特务组织和人员进行秘密侦察,恐吓和暗杀,借书刊查禁假公济私。
出处
《学海》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166-171,共6页
Academia Bimestri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国时期查禁文学研究"(项目号:10BZW10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