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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筹劳应分解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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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灌南县花园乡读者焦某来电:村民会议决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事项后.再进行相关筹资筹劳分配。请问:是不是每户村民都应该承担筹资筹劳义务?
出处 《农家致富》 2013年第21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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