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荀子对"性"、"情"、"欲"这三个概念的认识是结构性的:荀子对"性"所作的"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的界定并未逃出"生之谓性"的传统,这一界定并无任何实质内容,只是一形式化的判断。当荀子对性进行价值判断时(性恶论)才涉及性之实际内容(欲),从"性"到"情"再到"欲"是从形式到内容(质料)的过渡,是"性"的内涵的逐步具体和明晰。
出处
《道德与文明》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52-57,共6页
Morality and Civiliz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12XZX010)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儒学研究中心项目(RX13Y02)
"西南石油大学青年科研创新团队"项目(2012XJRT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