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比较犯罪学和刑法学在看待犯罪主体上的差别,一、年龄。年龄段的上下限不同;犯罪人年龄分类的基本思路不同。二、性别。二者对女性的关注程度和角度不同。三、责任能力。犯罪学同刑法学在看待刑事责任问题的差别,即教育刑主义和报应刑主义的差别。通过这些差异的研究推导出犯罪学在年龄、性别、责任能力、精神障碍等方面特有的研究侧重,进而重申犯罪学学科的独立性。
出处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0年第4期10-15,共6页
Journal of Jilin Public Secunity Acade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