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最高法院认为“自由信奉条款”包括信仰自由和崇拜自由两个方面 ,蕴涵着信教自由的基本原则 ,具有至少等同于 ,或者甚至优先于“不立国教条款”及其所蕴涵的政教分离原则的重要地位 ;对国家紧迫利益和制宪宗旨的威胁是限制信教自由的主要依据 ;无论是保障或者限制信教自由 ,最高法院的本意都是要发挥宗教的积极功能 ,为巩固和发展资本主义制度服务。
出处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0年第6期100-106,共7页
Journal of Jiangsu Public Security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