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建设推进,征用城市周边的集体土地,拆迁集体土地上的农民房屋,已成为加快城市建设和改善环境面貌的必然途径之一。如何解决征地拆迁之中矛与盾的关系,如何协调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间的矛盾,如何协调拆迁人、被拆迁人、所在地村委及当地政府的关系,如何协作才能顺利完成拆迁任务,这些是当前我们面临的主要工作难题。在拆迁实践中,我们经常听到一句话:“成,村干部;败,也村干部”。因此笔者认为.关键应当改变当前的拆迁体制,在拆迁中要让当地村民自主进行,营造农民从被拆迁到要拆迁的氛围。本文就当前拱墅区集体土地拆迁之责任方法作一探究。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13年第10期45-46,共2页
Zhejiang Land &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