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对所有制关系的历史演进的分析 ,指出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 ,既保持相当的灵活性 ,又避免社会两极分化的财产组织形势是重建个人所有制。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 ,对未来社会所有制的设想既不是私有制 ,也不是国有制 ,而是在公共占有的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资本主义时代的股份制 ,是最接近于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 ,即“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所有制”。股份制经济既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 ,同时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得以建立的初级阶段 ,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组织的主要形式。中国目前的股份制改革存在退回起点和超越终点两个方面的偏差。当前的国有制改革 ,困难主要在于没有形成“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的所有制”
出处
《东南学术》
2000年第6期28-31,共4页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