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幼儿的美术作品进行评价必须在了解幼儿的能力水平、心理特征、生活经验的基础上进行,让美术评价真正起到促进幼儿发展的作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明确指出:“幼儿对事物的感受和理解不同于成人,他们表达自己认识和情感的方式也有别于成人。幼儿独特的笔触、动作和语言往往蕴含着丰富的想象和情感,成人应对幼儿的艺术表现给予充分的理解和尊重,不能用自己的审美标准去评判幼儿,更不能为追求结果的‘完美’而对幼儿进行干篇一律的训练,以免扼杀其想象与创造的萌芽。”这对我们开展美术活动的评价启发颇深。